第(2/3)页 四月中旬的一天早上,陈天华接到巡抚衙门的通告,让他到运司路杭州府衙门的驿馆,参加由省巡抚衙门举行的一个调解会。 陈天华遇刺事件发生之后,自治区一方将现场收缴的部分日式装备,拍摄的尸体身份等,连同一纸诉状,一股脑儿投诉到巡抚衙门。 所有证言证据,都认定是一起由东洋人策划主谋,针对大清朝廷命官的斩首行动。 并且要求日方领事馆就此说明理由,当众道歉并赔偿一切损失。 为此,国内诸如上海申报,苏报,浙报,民报等报馆,都刋登了相关文章和照片等。 日方很恼火,领事馆多次出面辩解,说这是日籍正元株式会社派出的浪人所为,主要是商务活动中个人恩怨纠纷,跟政府方面无关。 为此,巡抚衙门装腔作势地出面准备作一次调解,充当和事佬。 李存智和陈天华他们明知道巡抚大人也是主谋者,但这个缺乏证据,放不到桌面上来讲。 现在只能抓住日方做文章,给政府衙门施压。 陈天华是正四品朝廷命官,但凡刺杀大清朝廷命官,可视为对国宣战。 当然,这时下的清朝政府,腰板软塌塌,这万万不可能的事。 巡抚衙门召唤,陈天华只能欣然前往,他的卫队中多了五个新面孔,就是以飞鸽为首的五位贴身保镖,已经到位。 到了四月中旬,陈天华的伤势已基本痊愈,下地走路办公等都无碍,只是伤口还没有完全吻合一体,不能做剧烈运动,否则还会撕裂伤口。 巡抚衙门把调解地点设在驿官,而没放在衙门公堂之上,是很有用意的。 这说明陈天华方起诉控告的理由,并不成立,巡抚衙门不认可。 它不能作为一桩涉外案件,由政府衙门向日方领事馆提出抗议云云。 但毕竟是日籍正元会社,伙同日方浪人参与了这起斩首行动,属于民间的个人恩怨,涉事地点是在日租界之外的大清国境内。 因日方领事馆请求,由清政府巡抚衙门出面,对涉事双方进行调解。 这种仲裁调解模式,是近年来学习西洋法庭作派。 在陈天华看来,这纯属掩耳盗铃之举,他本可以拒绝参加本次调解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