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节-《我在古代写狗血文火了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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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书名简单又明了,一看就知道写的是什么。

    事不宜迟,他第二天就动笔了。

    傅家的这次分家,虽然大房分到的田地是最少最差的,但原本属于大房的东西还是归他们一家的。这其中就有房子,桌椅板凳、衣物,以及傅青山和原主的书籍、纸张、墨条和砚台等等和读书有关的东西。

    傅文钰坐在桌前,按照记忆里的方式磨好了墨汁,然后开始写。

    最开始有些不习惯,写出来的字也不如原主的好看,但傅文钰是抱着顺便练字的心思在写的,所以一直都很有耐心。

    一个上午过去,他写了一千五百字。

    “哥,吃饭了。”傅蓉来敲门喊他。

    “来了。”傅文钰稍微收拾了一下,就出门了。

    今天的饭菜明显比昨天的要好,量大管饱不说,桌上的菜也多了一个。遗憾的是一点荤腥也没有,傅文钰觉得等自己有钱了,第一件事就是要改善家里的伙食。虽然守孝期间不能吃肉,但可以吃豆腐、豆干、豆皮啊。

    煮得好了,味道不比肉差。

    吃过饭回来,他继续写。

    上午他已经写完了王家太太生产,然后张嬷嬷及稳婆偷梁换柱的事。傅文钰想了想,提笔给被换到王家的那个孩子取名为王富贵,给真的王家少爷取名为张狗剩。

    然后,他就开始了时光加速大法。

    王富贵在王家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,身为王家独子的他备受王老太太、王太太以及丫鬟婆子们的溺爱。特别是那位张嬷嬷,对他这个亲孙子那是掏心掏肺,要星星不给月亮,即便王富贵做错了什么事,也千方百计地替他隐瞒。

    而王员外虽然有心教子,但由于他生意繁忙,时不时要外出几个月,所以他的努力没有作用。毫无意外地,王富贵长成了一个纨绔。

    与之相对的是乡下的张狗剩。

    因为张家人知道他不是自家亲孙,所以对他是一点都不好。不但从小非打即骂,还让他喂鸡喂猪、洗衣做饭、伺候一家老小。

    傅文钰拿出了前世写狗血文的三分功力,将张狗剩的童年生活写得凄惨无比。

    什么睡得比狗晚,起得比鸡早;什么张母大冬天的让他砸开冰窟,洗一家人的衣裳;什么大姐嫉妒他长得比自己好看,于是将一碗绿豆倒在灶灰里,让他一颗颗捡起来……

    等等,好像有哪里不对!

    不管了,傅文钰越写越兴奋,越写越上头。

    他完全沉浸在了前世日更两万,时速三千的那个氛围里,又参照本土的三观设定了张狗剩身残志坚,不对,是‘本性纯良’、‘意志坚定’、‘幸运值max’。

    然后给他大开特开金手指!

    睡得比狗晚:但张家养的这只老狗颇有灵性,太阳下山之后会带着张狗剩去附近的山里找吃的,不会让他饿肚子。所以经过多年的锻炼,张狗剩长大后拥有了强壮的体魄,长得比张家所有的孩子都强壮,也更高。

    起得比鸡早:张狗剩天生睡眠少,精力充沛,早起还很高兴。

    砸冰窟洗衣服:冰窟一砸开,河里的鱼纷纷跳了出来,不但张狗剩捡到了大鱼饱餐了一顿,村里的很多人都捡到了,对他非常感激。

    灶灰里捡绿豆:张狗剩灵机一动,用一个竹篾就解决了问题,然后不爱惜东西的大姐反而被张母训得灰头土脸……

    所以十三年过去,张狗剩没有因为张家人的故意虐待而夭折,反而勤奋努力,成长为了一个优秀的年轻人。而且聪明的他还每天趁着外出割草的机会,躲在村塾窗下偷偷跟着夫子读书,得到了夫子的私下教导。

    这段剧情傅文钰花了三天才写完,这时候他的存稿也增加到了两万字。

    他准备跟周氏商量一下,去趟城里了。

    周氏诧异道:“去城里?”

    “是啊,”傅文钰放下了筷子,道:“娘,我这几日写了一本话本,准备拿去城里卖,我记得爹以前也写过一本,卖给了开元书坊。”

    “话,话本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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